各有关产权人:
丽水市海德置业有限公司经公开挂牌取得丽水海德(国际)音乐艺术收藏项目(新华书店南侧地块)土地使用权,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后进行调整,现将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图纸公示如下:
一、室内地坪±0.000标高由黄海高程50.3调整为50.45,及调整后对周边日照影响如图所示。
二、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,各相关产权人有陈述申辩、申请听证的权利。
三、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公示期限为十天(自8月30日至9月10日)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。联系地址:丽水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处(城东路99号),联系电话2106130。
丽 水 市 城 乡 规 划 局
二O一八年八月三十日
莲都区75万元
莲都区163万元
莲都区330万元
莲都区135万元
莲都区待定
莲都区115万元